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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内设机构及职责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日期: 2018-05-19

临汾高级技工学校

内部机构设置及部门职能

 

临编办发〔2012〕124号文件批准学校内设机构9个,分别为办公室、教务科、学生管理科、教研室、培训科、招生就业与实习指导科、总务科、财务科、基建科,均为副科级建制。其主要职责是:

一、办公室

1.负责综合协调学校政务事务工作,拟定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。

2.做好办公会议和教职工大会的组织与记录工作,并督促落实执行情况。

3.负责起草学校行政公文,上报有关统计报表;负责文件的收发、传阅、归档、管理和文印工作。

4.负责学校印章、校长印鉴的使用和管理,办理对外介绍信、证明信以及报刊征订工作。

5.负责校园网络建设与维护、对外信息的报送与管理工作。

6.负责教职工的岗位设置、人事调配、人员招聘和人事档案管理。

7.负责教职工的工资、津贴及各类社会保险的核定和报送工作。

8.负责教职工政治和业务培训的总体规划,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审核申报和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定级工作。

9.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和日常考勤工作。

10.负责来宾接待及对外联络工作,处理来信来访工作。

11.负责办公设备、耗材的管理与维护工作。

12.负责公务车辆管理和调度工作。

13.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二、教务科

1.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。编制教学校历、教学年度(学期)工作计划、教学进程表、课程表等。

2.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教学文件精神,制定教学规章制度和管理考核办法。

3.监督、检查、指导、协调各系教学工作和课外兴趣小组活动,负责公共基础课教师的管理和课程安排,完成任课教师工作量的统计上报工作。

4.制定教师队伍建设方案,加强师德师风建设。

5.审核上报外聘教师的聘用计划。

6.负责有关教学文件和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、保管,印制教学日常用表。

7.负责学生的学业考试、考查、补考及成绩管理工作,核定升级、留级、退学、毕(结)业学生名单。

8.审核各系实验实训材料的申报计划,负责实验实训材料的管理。

9.负责购置教材和图书资料,管理图书阅览室。

10.组织完成短期培训班的教学任务。

11.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三、学生管理科

1.负责学生的德育及日常管理工作。

2.负责组织学生入学、报到、编班、军训及相关资料的管理。

3.制订有关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。

4.负责班主任的选聘、管理、考核和培训工作。

5.负责各班级考核评定工作。

6.对违纪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向学校提出处理意见。

7.组织学生奖学金、助学金的评审和造册工作,并配合财务科做好发放工作。

8.负责落实平安校园以及校园文化创建工作,积极开展学生文体活动,并办理学生保险。

9.做好学生会干部的选拔、聘用、考核与管理工作。

10.负责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及课外活动。

11.负责学生社团管理并指导工作。

12.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。

13.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四、教研室

1.负责审议校本教学研究项目。

2.制定专业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,提出教学改革方案。

3.负责校本教材、教学参考资料的研发编审工作。

4.鉴定各项教学成果,总结交流教学改革经验。

5.就有关教学改革及新课程开发的可行性论证、学科发展规划等提出建议和指导性意见。

6.制定教研课题,监督指导落实教研活动。

7.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五、培训科

1.面向社会组织开展企业在岗职工培训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、创业培训、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及各类社会培训

2.负责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提出、上报、招收、报到、编班和入学教育。

3.负责培训课程组织实施、考试、考查及成绩统计工作。

4.负责学员档案管理,做好培训结业证书(或成绩单)的管理与发放工作。

5.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六、招生就业与实习指导科

1.负责招生工作的调研,组织实施年度招生和就业(实习)计划。

2.办理新生录取、注册、毕业生派遣有关手续。

3.负责学生的就业(实习)指导和跟踪管理工作。

4.负责国家助学金的申报、审核,配合财务科做好发放工作。

5.负责毕业生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
6.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七、总务科

1.负责学校的后勤管理及服务工作。

2.负责学校公用设施的管理、维修、改造与保养工作。 

3.负责水、电、气、暖设施的安全运行、计量、供应、维修。

4.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,做好资产登记、标签制作、报废统计和汇总工作。

5.组织好学校日常办公、实训材料采购计划申报、汇总、审批与采购招标工作。

6.负责学校医务室的管理与监督,做好师生的防疫、卫生保健工作。

7.组织好学生公寓用品、食堂、服务部监督服务的采购招标工作。

8.负责校园绿化、美化工作,督促落实好校园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工作。

9.落实学校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,负责学校消防安全、门卫监督管理、校园车辆管理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。

10.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八、财务科

1.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、会计制度,严格执行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。

2.负责编制学校年度财政部门预算、审定校内各部门经费预算方案并监督执行。

3.完成学校各类费用的收取和缴纳工作。

4.组织日常会计核算和年终部门决算。

5.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的建账及财务管理工作。

6.及时向校领导提供有关财务信息。

7.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九、基建科

1.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面的各项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和要求,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,遵照学校基建工作的决策并组织实施。

2.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,编制学校基本建设、基础设施建设的长远发展规划。

3.负责基建工程的定点、地质勘探、施工图设计、招投标,工程合同、报建、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、施工、竣工验收等组织管理工作。

4.负责基建工程进度、工程质量监督、工程现场检查和工程验收工作,办理交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等有关手续,协同有关部门审定工程预决算。

5.建立健全校园土地、房产管理的规章制度。

6.负责基建、维修技术档案和资料的整理、归档工作。做好相关数据统计、报表工作。

7.负责校园大型维修工作的具体实施,履行维修工程现场监管的职责。

8.完成领导交办其他的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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